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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洛南县卢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麻坪镇娘庙村制灰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原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7〕11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于2024年11月23日对《洛南县卢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麻坪镇娘庙村制灰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方案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县自然资源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洛南县华阳路西段4号

联系单位:洛南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股

邮    编:726100

联系电话:0914-7382401  0914-7323324

附件:《洛南县卢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麻坪镇娘庙村制灰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评审意见



洛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