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社会监督,保护饮用水源,保证饮水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洛南县2023年第一季度城市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公布如下:
洛南县城市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公布表(2023年第一季度)
水源名称(监测点位) |
水源类型 |
水源地水质 |
供水厂出水水质 |
用户水龙头 (末梢水)水质 |
存在问题 |
整改情况 |
||||||
监测项目(个数) |
达标情况 |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
监测项目(个数) |
达标情况 |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
监测项目(个数) |
达标情况 |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
||||
洛南县洛河上游李村水库水源地(各监测点位详见说明) |
地 表 水 |
69 |
达标 |
—— |
39 |
达标 |
—— |
25 |
达标 |
—— |
无 |
无 |
备 注 |
1.执行标准:水源地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供水厂出厂水和用户水龙头(末梢水)水质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2.数据来源:水源地水质监测数据由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提供,供水厂出厂水水质和用户水龙头(末梢水)水质监测数据由县水利局提供。 3.无超标指标填“—”。 |
说明:
1.水源地水质监测选取1个采样点位,具体为洛南县李村水库,按照《2020年陕西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以及叶绿素a、透明度2项,共64项,由县环境监测站负责监测。
2.供水厂出厂水水质监测选取1个采样点位,具体为自来水厂出水口,监测项目为GB5749-2006中的39项,每季度监测1次,由县自来水公司负责监测。
3.用户水龙头(末梢水)水质监测选取3个采样点位,分别为洛南县城关财政所、洛南县民政局、洛南县幼儿园东校区,监测项目为GB5749-2006中的25项,每季度监测1次,由县水利局负责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