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 法学硕士 于 姗
第一讲:乡土本色
中国正在崛起,从传统走向现代。众所周知,这是一个艰难而漫长的探索历程。如同树木要长的高大就必须有坚实而健康的根系一样,对乡土本色的探究也是一个寻根的过程,知道我们根在哪里,我们从哪里来,也便知道我们是谁,我们要到哪里去。追溯历史的意义就在于它指明了未来的方向。费老的乡土本色中讲了三个乡土社会的特性:
第一层从人和土地的关系角度:“土”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乡土社会的特性之一: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北方人的相对剽悍、豪放,南方人的相对柔弱、婉约,这与北方平原的旷荡和南方山水的缠绵是分不开的。土地养活着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国的乡土社会也和土地结下了难以割舍的情节。土地之于乡土社会就如同水之于鱼,离开了它就不能生存,土地与人的完美结合也培育出了五千余年古国古的农业文明,如此互利双赢的买卖,又有谁舍得丢弃了呢。就像费老所说的,侍候庄稼的老农像是半截身子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乡村人口似乎附着在土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这长久的与土地打交道使得我们有了很强的乡土情结,城镇化以后在城镇的旁边空地我们都可以看到有人开垦土地。种地不再是为了养家糊口,而是一种我们自己都无法解释的行为,像是本能,看到闲置的土地就想种庄稼。
第二层从居住格局角度:我们是以居住的集团为单位,费老的观点是,从农业本身来看,许多人群居是没有必要的,但是我们却形成了集群而居的格局。这种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件一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
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的,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上说就是孤立和隔膜。孤立和隔膜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一处住在的集团为单位的。这一点影响了我们乡土社会的性质,在美国的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也就是有一个庄园,很少有邻居,形成比邻而居的模式。因此他们的性格中就多了更多的独立精神,例如美国人生活中习惯了AA制度,在中国觉得多数情况都是不相符的,因为不符合我们的文化底蕴。
第三层从社会形态角度。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换一句话说,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
同一块土地上的人们,“在地方性的限制下形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 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因为熟悉,所以亲密,很多事情就变得自然而然。乡土社会中的人们经常会被形容为老实巴交的土包子,带点看不起的语气,却也是对他们老实本分的一种肯定。他们不善言辞,也没有太多的小心思,他们不懂法律,也没有法制观念,但并不代表乡土社会没有秩序,他们遵守的是礼治。从某种角度来看,我个人认为,礼治比法治约束力更,当“礼”成为社会公认的信条,成为一个人从出生之日起就耳濡目染熟习亲近的环境氛围时,不用教,人自然而然就会遵守礼传播礼,用这种信念自我约束并监督他人。所以在农村,人人都会知信守孝,却不会追究为什么要如此,这已经是生活的一部分了,可以说是无意识形态下的守序。或者有那么一两个“良心被狗吃了”的,不守信用或是对长辈不孝敬,在乡土社会是要被看不起的,即使当面没人指责,在背后也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其实即使是现在的城镇化,也没有改变了村民虽然依旧保持着一定的乡土气息,但是这种乡土气息在个体身上渐渐散去在代际更替中更为明显。一方面,乡土社会中的人们没了土地,无法保持原有的定性,开始流通起来;另一方面,失了土地的人们开始将目光从土地上转移到其他事物上并被外界涌入的新鲜事物围绕,他们或是自觉地或是被迫的学习新的世界观、价值观,思维开始发生变化。这种新的文化冲击对乡土特性的冲击十分强大,虽然不会将乡土性质完全冲垮,但是造成的影响必定是巨大的。如费老所说的:在我们社会的激速变迁中,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第二讲是文字下乡
文字下乡分为两篇,可见费老对此的重视程度。这两篇文章从空间维度和时间跨度两个方面讲述了,乡土社会为什么可以不需要文字?以及文字产生的土壤又是什么?
第一篇《文字下乡》从空间展开论述:
在《文字下乡》一文中,费老提出一个问题:文字在乡土社会是否有用?首先指出乡下人并非真的“愚”不可及,这表面上的“愚”其实是由于后天环境造成的。毕竟乡下人在文化知识上——尤其是关于现代文明的知识,显然存在着很大的不足。为说明这一点,他举了个例子:教授的孩子在识字能力上比乡下孩子更强,这是因为“教授们的孩子到处看见书籍,到处接触字”,所以教授的孩子“有着易于识字的环境”,那么他们识字多于乡下孩子也就不足为奇了。然而,乡下孩子捉蚱蜢的本领明显胜过教授的孩子,亦是此理。费孝通指出,生长环境和学习背景的不同是造成城乡文化习性差异的主要原因。故此,我们不能因为这种客观差异的存在而有所褒贬。就其深层原因来说,也许更为恰当的对这种差异性的解释应该是——乡土社会中多认识几个字并不那么重要,“习文识字”并非乡土社会所要求的必须技能。
文字的功能是传达,是用来沟通的,但是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这是一个“面对面的社群”人们天天见面,所以一个人的声音,脚步,甚至气味都可以起到辨别的作用。表情、动作、手势都能传情达意,这就压缩了文字使用的空间,大家有话可以直说。因此文字在乡土社会是没有生存的土壤的。
第二篇《再论文字下乡》从时间上展开论述:
主要从世代更替即“时间”阻隔的维度论证了文字对于乡土社会的既非必需亦非必要性。因为乡土社会几乎不流动,即便世代更替、秦亡汉兴,人们所经验的生活世界也不会有太大变化。这些对自然界和社会生活的基本认识足以保证人们很好地应对乡土社会中可能遇到的一切问题,所以也就没有学习更多知识的必要性,而文字作为隔代记忆的载体在这时也就显得可有可无。同样的道理,语言的口头传授已经足够满足这种经验学习的需要,以“父子相传”和宗族传承的形式所进行的必要学习也无须借助文字。
最后,费孝通得出结论“如果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这种主张也是他在这两篇文章中反复论述和所要表达的核心思想。
那么,当今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是否发生了如费孝通所预期的变化呢?如今中国的“文字下乡”运动开展的现状如何?
我想城镇化的发展便是给了这个问题肯定的答案,2012年中国城镇化已经达到了52%。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已经发生了变化自足性和封闭性被打破,电视下乡作为现代文明的开路先锋已经显示出其强大的影响力,新生代的农民工,身上既有传统的烙印,又有时代的痕迹,文字下乡依然是一个可以延续下去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