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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内涵的逻辑解读----司瑞石
时间:2014-09-16 16:20 来源:洛南县政府 作者:司瑞石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法学硕士 司瑞石

  我认为“城镇化”并非仅仅是“农民”变“市民”的过程,而是需要我们在解析城镇化的内涵时把握这样一个内在化包括的逻辑:城镇农业城镇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城镇化,三者内部独立、外部融合、缺一不可。当前破解“城镇化”难题的关键就是在于厘清逻辑关系,着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城乡地域融合结构以及农民就业结构,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层面:

  一是产业结构的调整。2013年农业产业增加值仅占GDP的10%,而农业产业的发展状况决定着老百姓幸福指数的高低,因此,如何增加农业产业增加值必然成为构建城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洛南县而言,我们拥有核桃、烟草、板栗等丰富的农产品,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二是城乡地域融合结构的调整。我们很清楚,城镇化不仅仅是农民全部进入城市打工,抑或是其他形式的短暂停留,城镇化是农民逐步融合到城镇化市民的过程,从而实现身份的彻底转变。当前存在“上得了楼,却住不下来”的“病症”,就是因为城乡地域融合结构不完善。作为服务型政府在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应当发出“好声音”,传播正能量。一方面要合理进行土地资源的规划布局,探索从小镇到城镇的发展模式;另一方面应提供良好的服务政策,如“两房融合”,减轻农民的负担。只有政府给力,农民才能接力,城镇化才能有活力。

  三是就业结构的调整。就业乃民生之本,是农民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然而,结构性就业问题突出,即劳动力资源的需求与农民工技能业务水平低相矛盾。因此,政府一方面应当鼓励农民工自主创业,提供小额信贷等政策支持;另一方面无缝隙与市场进行对接,掌握一手信息,针对性的对农民工进行“订单式”培训。此外,人社部门也需完善农民工维权等法律援助机制。 (政府办发展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