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中心报道 > 正文
​洛南:建立“六项制度”严肃驻村工作纪律
时间:2018-12-12 21:42 来源:洛南县政府 作者:赵强


近期,洛南县先后建立完善“六项制度”,进一步严肃驻村工作纪律,改进驻村工作作风,提高驻村成效。

建立考勤管理制度。要求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员必须脱离原单位工作岗位,吃住在村,不得挂空名、不得“走读”,必须每月驻村不少于20天,对全年驻村少于 240 天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各村“四支队伍”每天必须集中签到,实行一日一签,签完即收,严禁代签或过后补签,由支部书记或第一书记负责收集管理并监督。

建立请销假制度。所有驻村工作队人员无特殊情况不许请假,凡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必须提前请假报备,按程序审批,待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岗位,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要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一律视为旷工。

建立调整调换纪律。派驻单位不得随意抽调派出干部承担其他工作,坚决不能“轮流驻村”。对确因临时工作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调整的,需由派驻单位商所在镇办党(工)委共同研究,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经县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换调整。

建立召回制度。对驻村干部不能胜任驻村帮扶工作,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不服从管理,不履行责任或出现重大问题的、造成不良影响的;无正当理由离村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等八种情况,将被召回,年度考核一律定为不称职(不合格),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建立周“例会”制度。每周二由第一书记(兼驻村工作队长)组织召开各村“四支队伍”业务工作会商会,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下周工作;每周四“扶贫日”由第一书记(兼驻村工作队长)组织召开帮扶干部业务培训会。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凡驻村工作被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启动问责程序。对在全县被发文通报批评2次的,由县“四支办”组织对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一个月累计被督查通报2次及以上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予以组织诫勉谈话;对累计旷工5天以上,被县委约谈3次及以上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按党纪政纪处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中共洛南县委组织部 赵强)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洛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