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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荣获“陕西省诗词之乡”“陕西省散曲之乡”称号
时间:2017-09-27 17:45 来源:洛南县政府 作者:赵晓翔

近日,洛南县被陕西省诗词学会、陕西省散曲学会授予“陕西省诗词之乡”“陕西省散曲之乡”荣誉称号,并举行了授牌仪式。同时启动“中华散曲之乡” 创建工作。

年来,洛南县诗词楹联学会坚持“二为”方向和 “双百”方针,团结一致、围绕大局、服务社会,严格按照学会《章程》,以继承和弘扬祖国传统文化为己任,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扎根基层,潜心创作,搜集、整理、研究推广诗联曲赋等文化艺术,有效推动了洛南诗词楹联曲赋的长足发展近年来,共创作“贴近群众、反映社情、紧跟形势”的对联作品3000多副坚持每年为群众义务书写春联不间断,受到了群众称赞。另外,在抒情、言志、赞政、写景等方面,学会会员也进行了有益创作尝试。目前,共出版会刊《洛南诗联》32辑,收集和发表诗词曲赋联大约2万余首。在西部大开发10周年、国庆60周年、建党90周年、党的十八大召开、纪念抗战70周年等重大活动中,先后多次举办了诗词曲赋书画展,抒发了广大会员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生活美好的情怀,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洛南县委宣传部    赵晓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