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稳定农村带头人队伍,进一步调动村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村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按照省市要求,洛南县在深入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出台了《村干部补贴制度》,做到“四个”明确,搞好在职和离任村干部补贴发放工作。
明确领取补贴干部范围。对在职村干部,根据各村人口数量确定领取报酬补贴的村干部人数。人口不满1500人的村,领取补贴的村干部最多为4名;人口在1500人以上的村,领取补贴的村干部最多为6名。对离任村干部,凡是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满1年以上正常离职卸任、现已年满60周岁、离职卸任后无违法违纪行为的村干部,都可以享受离任村干部补贴。以前连续任职10年及以上、累计任职15年及以上的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仍在享受范围。
明确领取补贴结构及标准。结合洛南实际,在职村干部补贴坚持“基本工资保底,绩效工资浮动,适度拉开差距”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村干部补贴结构,提高补贴标准。在职村干部补贴由基础补贴、绩效补贴两部分组成,基础补贴占60%、绩效补贴占40%。在职主要干部按照不少于上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预算拨付工资,其他干部工资不少于两个正职的80%,现目前村干部人均工资已过万元大关。离任村干部,按照任职年限每年加发5元补贴。连续任职10年及以上、累计任职15年及以上的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如果年满60周岁,在继续享受每年1200元基本补贴政策基础上,同时按照新的补贴标准加发每年5元的工龄补贴。
明确激励补贴和发放办法。为了进一步调动激发村级干部工作积极性,增加村干部收入,设立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明确了村干部激励补贴办法。村级集体创收奖按照每人奖金不高于集体收入(村集体经营性纯收入)年增幅的2%,在镇党委、政府的监督下,年终从村集体创收中列支。明确各镇财政所设立专户对在职和离任村干部补贴进行统一管理和发放,确保将在职村干部报酬补贴中的基础补贴和离任村干部补贴以“一折通”发放到村干部手中。绩效补贴由镇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年终通过“一折通”一次性发放。
明确发放程序和纪律要求。在离职村干部补贴的发放上,要求离职补贴对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各村支部、镇党委经摸底、初审后,在村、镇党务、政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委组织部复审,组织部复审后,将复审结果反馈各镇。同时,要求各镇严格按照规定,明确村干部领取补贴的条件、程序和标准,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审核发放等工作,建立享受补贴人员动态管理机制,对新增和退出人员要及时审核、严格把关,防止漏报冒领,确保足人足额发放在职和离职村干部补贴。社区离任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参照本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