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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财政局多措并举强化财政衔接资金管理
时间:2024-09-10 11:45 来源:洛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郭俊



今年以来,洛南县财政局坚持把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义不容辞的光荣使命,紧紧围绕全县工作重点,发挥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严把管理关口,加强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财政衔接资金管理质效。

完善工作机制。一是落实资金保障要求。将财政衔接资金列入年初预算,2024县本级安排资金 6300万元,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年初预算45300万元的13.9%。同时,努力克服县级财政十分困难的现状,不断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投入,安排资金6300万元,支持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农村环境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岗位、项目管理、农村危房改造、产业发展等,有力保障了全县巩固脱贫攻坚需要。二是及时督导通报。将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纳入全县重点工作日常综合督导范围,实行一季度一调度,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对排名靠后的镇(办)及相关部门,由县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倒逼镇(办)及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了《过渡期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洛南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产业项目管理办法》,转发《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相关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实施方案》,修订《小额信贷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办法,优化工作流程,堵塞管理漏洞,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法必依,为财政衔接资金监管装上了安全阀。四是实行公示公告。在县、镇(办)、村三级平台公开公示中省市县各级财政衔接资金规模、项目使用计划、预算下达等情况,督促项目实施镇村在项目实施地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公示,建立12317监督举报台账,接受群众广泛监督。

严把管理关口。在县财政局、县级主管部门、镇办、村四级建立资金和项目两个台账,通过建立“四级两台账”,实现了衔接资金项目来源清晰、流向清楚、使用规范、监管到位、公开透明、效益提升“六大目标”,进一步提高了项目资金管理绩效。一是紧盯项目安排关。依据村申报、镇(办)审核、县审批的项目申报程序逐级上报项目,对各镇(办)上报的项目,由县上抽调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林业局等部门成立项目联合调研督导组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规定所有入库的项目必须符合衔接资金的使用要求,具备可行性和实施的必要性,调研人员对申报的项目逐个把关,提出具体项目安排意见,经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方可确定项目。二是守住资金分配关。以当年度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为依据,突出产业在资金中的占比,全面落实考核要求。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29442万元(中央15770万元、省级7142万元、市级230、县级6300万元),其中:中省产业资金13747.2万元。三是把好资金使用关。实行资金函告和约谈机制,对排名靠后的镇(办)及相关部门,由县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督促镇(办)及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四是强化资金监督关。健全资金动态监控体系,通过资金监控平台,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监控,实现资金监管全覆盖。县财政局联合其他涉农部门对镇办和县级有关部门2022-2024年使用衔接资金情况进行专项检查4次,并对结余结转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收缴,清理收回趴窝及结余资金。坚持每季度对惠民惠农“一卡通”补贴资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确保惠农补贴资金安全、规范、及时发放。配合乡村振兴领域审计,公职人员违规领取补贴资金专项行动,缴回违规资金近50万元。

加强重点工作。一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实行资金专账管理,在镇(办)政府设立财政扶贫资金报账专户,建立专账,专款专用。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在资金下达和拨付方面,严格按照拨款时限要求,对财政衔接资金下达、拨付建立限时办结制度,做到文到即转、款到即拨,缩短文件传递、预算下达、资金拨付等环节运转的时间。2024年我县财政衔接资金投入29442万元,其中:中央15770万元,省级7142万元,市级230万元,县级6300万元。截至8月底,财政衔接资金支出19137万元,占投入资金总规模29442万元的65%。二是加强绩效评价。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精准设定项目绩效目标,严格绩效考核,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聘请陕西同盛会计师事务所对2020-2024年所有衔接资金项目资料进行评价审核,有效保证了资金绩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按照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和项目建设进度,定期开展督查,全面了解进度、质量、绩效、报账等情况,个别问题当面解决,普遍问题专门通报,确保整合资金规范精准使用。四是加强业务培训。针对财政衔接资金,从报账专户设置、资金安排、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以项目申报、实施、管理、验收,资金报账流程、票据审核,电子化账务处理等业务为主要内容,采取举办业务培训班、召开视频培训会、业务干部与村组干部面对面培训等方式,对财政所所长、镇办业务人员和县级涉农部门业务人员开展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