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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道路交通管制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有效减少车辆流动、人员聚集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实施道路交通管制。

一、管制时间:2022年8月17日零时起,解除管制时间另行通知。

二、管制区域:全县所有道路。

三、管制车辆: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瓶车、松果共享单车)。

四、军警车、消防救援车、医疗救护车、抗疫物资运输车辆、民生保障车辆、制式公务用车、特种车辆不受交通管制措施限制,其余所有车辆一律限制通行。

五、外地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民警路面执法和电子监控抓拍依法从严查处。

 


洛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