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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公告


 

根据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商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统一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洛南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对象

1.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3.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二、申领时间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携带所需资料到其户籍所在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按程序办理发放,具体申领时间见各镇办《申领发放公告》日期安排。按要求2022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申领发放任务,后续常态化为新增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办理发放。

三、申领地点

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为本辖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唯一受理窗口,全权负责本辖区符合条件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只负责信息审核,无受理权限。

四、申领方式

1.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按要求携带所需资料前往其户籍所在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受理审核录入后,按程序逐级上报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信息核验、制证、发放。   

2.年老体弱行动不便、不能到现场申办的特殊申请人,可申请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上门办理或委托代办。

五、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入伍通知书或入伍登记表、退伍证(若退伍证丢失,需携带退伍军人登记表复印件)、党团关系证明、技能培训证书、立功受奖证件、离退休证。以上均为原件。

2.残疾军人需提供残疾证;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需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以上均为原件。

3.申请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电子相片,照片中没有明显商标信息;经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将双眼清楚显现出来,眼镜不能反光或为有色镜片。

六、相关说明

1.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镇(街道)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申领发放公告》,逐村(社区)排出申领时间,科学有序引导各村(社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分批次、错峰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

2.各镇(街道)要切实摸清核实辖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底数,确保不遗一户、不漏一人,逐人建立台账、建档立卡,为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3.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要严格遵守县、镇(街道)《实施方案》要求和疫情防控、金融政策及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详情请关注洛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咨询洛南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咨询电话:

洛南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0914-7380263

城关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0914-7322053

四皓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0914-7175003

洛源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914-7778332

保安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914-7777337

永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914-7172371

景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914-7884326

古城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914-7481427

三要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914-7588041

高耀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914-7587551

灵口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914-7287379

柏峪寺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914-7894303

麻坪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914-7564527

石门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914-7566803

石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914-7264428

巡检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914-7462326

寺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914-7261326

 

 

   

              2022年2月16日  

                                                                          洛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