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及《陕西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现对洛南县四皓街办药王村渔业水产养殖场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公告。本规划公告期限三十天,公示期限: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29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在公告期内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发表意见或提出建议。
一、区位及规划范围
本地块位于洛南县四皓街办药王村内,项目东侧紧靠食用菌厂房,西侧紧邻现状通村路,北至坡跟,南侧连接现状村落。地块距洛南县主城区9.4公里,距离高速路口6.2公里,洛洪路(县道303)从基地穿过,作为地块对外的主要交通道路,交通较为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地块总用地面积为383957.37㎡(576.51亩)。
二、土地利用现状
现状地块面积576.51亩,其中待建设用地用地为227633.92㎡(341.45亩),占总用地的59.29%;水域为134683.23㎡(202.03亩),占总用地的35.08%;道路总用地为21640.22㎡(32.46亩),占总用地的5.63%。
三、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地块面积383957.37㎡(576.51亩),其中批发市场用地(B12)111756.11㎡,占总用地的29.11%;水域面积(E1)134683.23㎡(现状),占总用地的35.08%;居住用地(R2)99502.41㎡,占总用地的25.91%;行政办公用地(A1)16375.41㎡,占总用地的4.27%;城市道路用地21640.21㎡,占总用地的5.63%。
四、主要控制指标
地块规划面积383957.37㎡(576.51亩),分为三大地块:
A-1-01地块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用地面积99502.41㎡,容积率大于等于1.2,小于等于1.6,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50米;
A-1-02地块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用地面积16375.41㎡,容积率大于等于1.2,小于等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18米;
B-1-01地块用地性质为批发市场用地,用地面积111756.11㎡,容积率大于等于1.2,小于等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限高≤10米;
注:地块内水域为现状,本次规划予以保留。
具体内容详见: 控规附图。
特此公告
组织编制机关:洛南县自然资源局
规划编制单位:商洛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联系地址:洛南县城关街道华阳路西段4号
邮 编:726100
联 系 人:姜女士
电子邮箱:826659186@qq.com
联系电话:0914-7326005
洛南县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