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政办发〔2011〕154号
保安镇、洛源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洛南县张坪水库库区公路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洛南县张坪水库库区公路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张坪水库库区公路工程,即张坪水库淹没区内洛灵公路改线迁建工程,起于保安镇八道河村张坪水库坝址处,沿山坡盘旋上岭,向西经八道河村、五龙村,终于洛源镇中村接洛灵公路,路线全长7.43公里。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依据有关法律政策,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程概况
(一)建设标准与主要技术指标
张坪水库库区公路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2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宽7.0米,最小平曲线半径15米,最大纵坡9.5%,桥梁设计荷载: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1/50。
(二)主要工程数量
路基填方23.94万立方米,挖土方20.23万立方米,挖石方10.33万立方米,特殊路基处理7474立方米,路基防护工程13573立方米,排水工程2397立方米,18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51792平方米,18cm厚水泥稳定砂基层56268平方米,混凝土路肩4922立方米,桥梁1座65延米,涵洞24道;交通标志42块,波型护栏2260米。
(三)工程预算与建设工期
洛南县张坪水库库区公路工程施工图总预算3073.38万元。计划于2011年11月开工建设,2012年10月交工,总工期12个月。
二、建设原则
工程建设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坚持“安全生产、和谐发展”的原则,坚持“一切有利于工程建设大局,一切服从于工程建设需要”的原则。各有关镇、部门及沿线干部群众要全力支持工程建设,积极配合做好占地拆迁补偿和环境保障等工作,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安全、高效、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占地拆迁补偿原则与标准
(一)占地拆迁补偿原则
1、库区公路属农村公路,农村公路永久性占地不分土地类别和所有权性质,一律只占不征,只对青苗予以适当补偿。国有土地由县国土部门无偿划拨,集体土地由洛源、保安两镇协调村组自行调整。根据《公路法》规定,公路水沟外1米范围内为公路用地,划归公路部门管理,废弃土石、修建便道、临时设施等所占土地按临时用地对待,由施工单位按照不超过永久性占地青苗补偿标准的80%予以补偿。
2、废弃的公用建筑物、国有单位所属的各种建筑物、公路沿线控制区内的所有违章建筑物,一律由业主自行拆除,不予补偿。
3、所有电力、电信、水利等各种地上、地下设施由业主自行拆移。有关杆线迁移占地不予补偿,由两镇政府协调村组解决。
4、建设所需砂、石等材料由两镇政府负责协调,县国土、水务部门就近划定区域,施工单位无偿采集使用,任何单位、村组和个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工程结束后由施工单位负责复平河道。
5、工程建设拌合场所需临时占用的土地,由施工单位选址,两镇负责协调解决。附属物的清理和占地补偿按此方案规定标准执行,工程结束后由施工单位负责复垦所占土地。
(二)补偿标准
1、青苗补偿:经济作物1000元/亩,粮食作物800元/亩。
2、林地补偿:乔木林1800元/亩,灌木林1200元/亩,疏林60元/亩。
3、树木补偿标准为:经济树木胸径在6厘米以下自行移栽,不予补偿;7厘米至10厘米的补偿50元/株;10厘米至20厘米的补偿200元/株,20厘米至30厘米的补偿300元/株;30厘米以上补助500元/株。非经济树木一律不予补偿,沿伸到公路路基范围内的树枝由树主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4、地面建筑物及构筑物一律自行拆移,对符合补偿条件的,按不高于下述标准给予补偿:
(1)楼房(砖混) 270元/平方米
(2)砖木结构 240元/平方米
(3)土木结构 120元/平方米
(4)房基础 60元/米
(4)简易房(含牛、羊圈)30元/平方米
(5)砖围墙 80元/米
(6)土围墙 20元/米
(7)砖门楼 500元/个
(8)土门楼 200元/个
(9)机井 200元/眼
(10)水井 80元/眼
(11)猪圈、厕所(砖石) 100元/个
(12)茅坑 20元/个
(13)砖瓦窑洞 800元/个
(14)迁坟(地上坟) 900元/座
(15)迁坟(地下坟) 300元/座
(16)迁坟 (空坟) 500元/座
(17)涵洞 300元/道
(18)灌溉渠(砼或砌石) 18元/米
(三)兑付方式
补偿款兑付与拆迁进度挂钩,由张坪水库建设管理处与所在镇负责及时兑付到村组群众手中。
四、占地拆迁时间安排
各有关镇必须于10月30日前成立工程建设工作组织机构,及时召开会议,专题动员部署,并抽调专人于11月5日开始配合管理处开展宣传动员、土地丈量与造册登记等工作,务必于11月10日前完成占地拆迁任务。
五、职责分工
1、张坪水库建设管理处:负责与太平洋建设签订库区公路投资建设合同,选择监理单位并签订监理合同,负责库区公路施工建设管理具体工作。
2、县交通运输局:在张坪水库建设指挥部的领导下配合建设管理处工作,负责库区公路建设技术交底、占地拆迁放线、占地丈量等工作,并指导和协助有关镇做好占地拆迁补偿工作,协助管理处做好公路建设过程中施工技术管理、建成后工程交竣工验收等工作。
3、保安镇、洛源镇政府:保安镇和洛源镇政府是占地拆迁与环境保障的组织实施者,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建设环境保障,协同有关部门解决好工程采砂取石、取土、弃土及拌合场临时用地等有关问题;搞好拆迁安置和村组土地的调整工作,确保本辖区内不发生因占地拆迁引起的停工事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4、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抽调人员配合镇政府和管理处做好工程占地征用和相关手续报批、土地调整、地面附属物拆迁工作;负责划定取石、取土、弃土场地。
5、县水务局:负责协调处理好河道采砂问题,划定采砂区域,免收各种费用。
6、县林业局:负责办理工程占用林地、山地、荒坡、树木砍伐的各种手续,免收各种费用。
7、县公安局:负责工程建设的有关治安和安全管理。从严打击扰乱和破坏公路建设的违法行为,做好工程建设所需爆破物资审批供应和安全使用监管工作。
8、县电力局、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负责影响施工范围内杆线的自行迁移、施工中线路保护工作,必须确保在11月10日前完成杆线迁移任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电力局要积极协助施工单位架设好临时电力线路,保障电力供应。
六、工作要求
张坪水库库区公路工程是张坪水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好这一工程,事关张坪水库这一我县重大水利项目实施,事关洛灵公路保持全线贯通,事关当地群众交通出行和生产生活。各有关镇、部门和张坪水库建设管理处一定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意识,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工期安排,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密切协作,全力支持工程建设,狠抓占地拆迁补偿和施工环境保障等各项任务落实,及时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确保张坪水库库区公路建设顺利实施、快速推进、按时交工。一定要把安全管理放到十分突出位置,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万无一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配合,全力支持张坪水库道路建设,积极解决项目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