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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寺耳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寺耳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4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大美寺耳”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政策、政府工作动态、就业信息等170余条,在县级及以上媒体刊发稿件32篇,上报镇政府工作动态48期,营造了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农业产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等法定主动公开的内容通过三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全部公开到位,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申请,没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强化上网信息发布审核,严格审核把关,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所有公开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再由专人负责公开公示,确保了政府信息的安全、准确、透明。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社会公众代表列席政府会议制度等政务公开发布及管理相关制度。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持续优化政务微信公众号等自有平台建设,设立政务公开投诉窗口、举报电话、举报箱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建立政务公开栏、监督栏,作为重要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的固定场所。

5.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重要内容,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定期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切实提升履职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影响力。2024年寺耳镇社会评议情况良好,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和推动公开的力度还不够;信息公开的渠道较窄,公开载体有限;三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水平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思想意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强化以公开促工作的思想,充分认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进一步创新载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大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的信息公开平台体系建设,整合各种资源,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除发挥现有平台的作用外,努力创新,充分挖掘微博、客户端、网络等多媒体作用,扩大公开覆盖面,增强公开实效性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求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业务培训,熟悉本单位信息公开要求和公开范围,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