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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财政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 30号)要求,现将洛南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411日到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结合财政工作重点,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专项资金两个方面信息18条,其中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9条、专项资金信息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过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机制,落实审核把关和保密审查责任,做到“一事一审,先审后发”,切实把好政策关、内容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以洛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为载体,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及项目计划、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项目、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等方面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打造阳光财政。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梳理短板弱项,及时修正完善,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

2025年,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将专业信息转化为通俗信息,让群众充分了解财政业务及相关政策。积极拓宽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切实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