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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从2024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洛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积极落实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有效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纵向深发展。

1.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在网站上设立互动专栏,积极做好热点问题互动回复并开通的“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积极发布更新信息,订阅人数稳步增加,访问阅读数据稳步增长,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依申请公开情况。坚持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各项规程和要求,不断完善各环节流程,依法受理,认真办理,及时答复,依法依规满足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2024年我局未收到申请人提出公开申请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年初制定的网络管理制度严格把好公文发布等环节的规范,使网站建设全面规范化、制度化,对需公开发布的信息将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审核、登记、发布,每条对外发布的信息均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明确公开信息发布的责任人、经办人、审核人,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晰、程序完善、全面及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根据全局的工作情况,针对重要工作开设新栏目,并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通告。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的舆论引导、服务、沟通等功能,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设类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5.监督保障情况。局领导对政务公开清单管理、网站建设、政务新媒体及新闻宣传工作作出部署:重点强调继续落实责任制,抓好信息工作达标后的巩固、深化、拓展、提高信息建设工作,做好信息工作规划、技能规范培训等项工作。同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力度,制定住建局信息报送制度,严格要求各科室、各下属单位的信息定时定量上报,未按要求报送的在例会上进行通报。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15.0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资源整合,认真梳理信息,提高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提高公众对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确保广大群众对住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