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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洛南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公众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事项,均依法及时地做到了主动公开,为公众提供最有用、最快捷、最方便的政务服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有关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由局党委副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办公室,赵存厚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县政府办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要求,我局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创新思路,完善机构,强化组织,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职能,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着力推动农业农村政务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5.监督保障情况。严格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制度,督促各单位各股室按规定时限完成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按照“谁发布、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所有公开信息需须经主要领导审批后,再由专人负责公开公示,确保了信息的公开透明和信息安全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法制性、透明性政府迈出坚实的一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足,工作开展比较滞后,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现象依然存在。二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形势较单一,群众对我局公开的信息关注度低,没有收到反馈信息。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上级文件,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公开效率和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