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办)人民政府:
为了落实《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法〔2015〕19号),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落实“技能脱贫千校行动”扶贫补助资金的通知》(商人社函〔2019〕151号,洛人社函〔2019〕442号),以及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及“雨露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对我县贫困家庭子女就读中职、高职、技工院校的学生进行救助,按每生每学期1500元标准进行救助,现对2023级396名学生进行第一次救助,兑付资金59.4万元,同时补发2022级学生14名,兑付资金2.1万元。总计学生410人,61.5万元。
现将县振兴局审核的410名学生,兑付资金61.5万元,下达到洛南县惠民补贴中心,通过县级一卡通直接兑现到户,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资金由县乡村振兴局拨付到洛南县惠民补贴资金专户。
二、由乡村振兴局负责将学生救助信息录入惠民补贴一卡通系统,并上传县财政局农财股和惠民补贴发放中心,确保资金及时兑现。
三、本次补贴资金录入“惠农补贴网—2023年—社保型—财政扶贫'雨露计划' —雨露计划第四批”中。
四、该补贴资金发放后各镇办安排专人及时将该资金项目的受益户录入到防返贫监测系统项目库“教育扶贫-享受'雨露计划' 职业教育补助-2023年贫困家庭子女中高职救助项目”中,同时将学生信息录入防返贫监测系统-雨露计划-2023年度信息采集中。
洛南县乡村振兴局 洛南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