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1月20日受理李刚提出的设立(☑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查验,符合条件,经研究,拟核发《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5年1月22日起5个工作日。
申 请 人: 洛南悦动娱乐传媒工作室
场所地址: 四皓街道办柳林社区四组鑫泰商贸城24栋3楼
经营范围: 歌舞娱乐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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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 |
李刚 |
男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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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李刚 |
男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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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
李刚 |
男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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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914-3200810
洛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 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