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受理了洛南潘越内科诊所注销的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同意注销,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名 称:洛南潘越内科诊所
地 址:洛南县城关镇街道东街社区园丁路39号
法定代表人:潘越
诊疗科目:内科
登 记 号:MAB3LHPF261102117D2192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6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 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真实客观,并提供个人或单位真实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914-3200810
洛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