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租赁补贴保障户: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确保租赁补贴政策精准落实,经会议研究决定,现对正在享受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的家庭开展资格复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审时间
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5月15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将终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得参与摇号配租,五年内不再受理本人及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二、复审地点
阳光庭园物业服务大厅。
三、其他要求
1.申请人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同意相关部门核实信息。
2.出具证明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对弄虚作假骗取租赁补贴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该户家庭的保障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今后不得享受住房租赁补贴及保障性住房政策。
联系电话:17309142220 17709141535
洛南县房产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