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等相关规定,洛南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陕西省洛南县火石梁、石人滩、南岭一带石英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洛南县自然资源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郝会民
电 话:0914-7382264
邮 箱:244116262@qq.com
附件:《陕西省洛南县火石梁、石人滩、南岭一带石英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及审查专家名单
洛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