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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洛南县火石梁、石人滩、南岭一带石英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等相关规定,洛南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陕西省洛南县火石梁、石人滩、南岭一带石英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洛南县自然资源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郝会民

        电  话:0914-7382264

        邮  箱:244116262@qq.com

        

        附件:《陕西省洛南县火石梁、石人滩、南岭一带石英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及审查专家名单


洛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