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土地复垦条例》及有关要求,《洛南县华玉钻石有限公司洛南县古城莽沟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洛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