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应急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应急〔2021〕441号)、市应急局《关于印发〈商洛市尾矿库新增、回采、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商应急发〔2022〕46号)要求,洛南县开泰矿业有限公司麻地沟尾矿库、洛南县九龙矿业有限公司石板沟尾矿库被列为2024年度闭库销号尾矿库,上述2座尾矿库按照闭库设计已完成闭库工程,并分别于2024年1月21日、4月26日经非煤矿山专家组验收通过,同意闭库销号。洛南县应急管理局分别于2024年1月22日、5月7日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环境分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及尾矿库所在镇人民政府组织了现场复核验收,认为上述2座尾矿库达到闭库销号要求,同意闭库销号。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洛南县开泰矿业有限公司麻地沟尾矿库等2座尾矿库闭库销号,现予以公告。麻地沟、石板沟2座尾矿库销号后,由所属企业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由所在镇人民政府负责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监管工作。销号后的尾矿库不再作为尾矿库统计、使用和接受安全监管,如用作其他用途,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
特此公告
洛南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