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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为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和公平性,提升审判公信力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现就洛南新一届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组织推荐方式人民陪审员候选人450名,随后按照不低于员额法官(现有员额法官28名)人数的三倍比例共选任人民陪审员90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热爱人民陪审员工作,能按时参与案件审理。

同等条件下,现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以及社会各类专业人才、离退休教师可优先选任。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权利义务、法律保障及任期

(一)权利义务。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人民陪审员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二)法律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应当享受的补助,由法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发放。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

(三)任期。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任期届满后其职务自动免除。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

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四、选任程序

(一)选任方式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随机抽选:洛南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会同洛南县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庭、洛南县公安局基层派出所,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

2.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向属地司法所提出报名申请,提交身份、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洛南县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

3.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推荐,向属地司法所提交被推荐人身份、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洛南县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及征求意见

洛南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会同洛南县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庭洛南县公安局基层派出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意见。

(三)确定拟任人选

1.洛南县司法局会同洛南县人民法院,从经随机抽选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拟任命人选。

2.洛南县司法局会同洛南县人民法院,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确定拟任命人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人数超过拟选任人数的,在通过的人员中随机抽选确定拟任命人选。

(四)任前公示

洛南县司法局会同洛南县人民法院、洛南县公安局向社会公示拟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洛南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洛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社会公告

洛南县人民法院会同洛南县司法局向社会公告经洛南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名单。

五、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30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上午8:00—12:00,14:00—18:00(休息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洛南县司法局基层工作股

0914-7328982

洛南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

0914-7383776

洛南县司法局洛源司法所

0914-7778332

洛南县司法局保安司法所

13319147655

洛南县司法局永丰司法所

0914-7173965

洛南县司法局四皓司法所

0914-7175070

洛南县司法局麻坪司法所

13991431256

洛南县司法局石门司法所

18740549893

洛南县司法局石坡司法所

0914-7265148

洛南县司法局寺耳司法所

0914-7261992

洛南县司法局巡检司法所

0914-7462564

洛南县司法局景村司法所

0914-7884849

洛南县司法局柏峪寺司法所

18729444408

洛南县司法局古城司法所

0914-7481427

洛南县司法局灵口司法所

18991462063

洛南县司法局三要司法所

0914-7588326

洛南县司法局高耀司法所

15891366856


       (三)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洛南县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正反面打印)

3.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

4.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咨询电话:0914-7328982

本公告由洛南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洛南县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


 

中共洛南县委政法委员会        洛南县人民法院
                洛南县公安局                 洛南县司法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