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涉及保护区矿业权退出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陕财办资环〔2021〕25号)、《商洛市涉及保护区矿业权退出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商财办建〔2021〕41号)、《洛南县涉及保护区矿业权退出补偿方案》(洛政办发〔2022〕38号)文件精神,我局委托矿业权评估机构对洛南县恒丰非金属矿业有限公司陈涧硅石矿、洛南县腾发海泡石矿开发有限公司庙台海泡石矿、洛南县大金坑矿业有限公司板岔沟铅钼矿、火龙关金矿(Q900)、洛南县永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洛南县青石峡铁矿、陕西黄金洛南秦金矿业有限公司洛南县镰子沟金矿、陕西秦岭钼业有限责任公司文公岭钼矿等7个采矿权补偿金额进行了核定评估,现将核定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9日)。公示期内矿业权人对补偿金额有异议的,可向洛南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联系人:张锋 联系电话:0914-7382264
联系地址:洛南县华阳路与西寺路交叉口西100米
附件:
1、洛南县恒丰非金属矿业有限公司陈涧硅石矿采矿权退出补偿费用核定评估报告-摘要
2、洛南县腾发海泡石矿开发有限公司庙台海泡石矿采矿权退出补偿费用核定评估报告—摘要
3、洛南县大金坑矿业有限公司板岔沟铅钼矿采矿权退出补偿费用核定评估报告-摘要
4、火龙关金矿(Q900)采矿权退出补偿费用核定评估报告—摘要
5、洛南县永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洛南县青石峡铁矿采矿权退出补偿费用核定评估报告-摘要
6、陕西黄金洛南秦金矿业有限公司洛南县镰子沟金矿采矿权退出补偿费用核定评估报告-摘要
7、陕西秦岭钼业有限责任公司文公岭钼矿采矿权退出补偿费用核定评估报告-摘要
洛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