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政任字〔2023〕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县政府2023年12 月3日决定,任命:
苗亚娜同志为洛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七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吴 军同志为洛南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七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李皑泉同志为洛南县考试管理中心主任(七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杨群山同志为洛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七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田晓峰同志为洛南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主任(七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于 登同志为洛南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云鹏同志为洛南县民政局副局长(正科);
孙 玲同志为洛南县水利局副局长(正科);
卢 平同志为洛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科);
罗玉哲同志为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战英同志为洛南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殷 涛同志为洛南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陈江利同志为洛南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王 峰同志为洛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冯 娜同志为洛南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樊 苗同志为洛南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贾会莉同志为洛南县秦岭生态保护中心(局)副主任(副局长)(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张 毅同志为洛南县就业服务中心(洛南县创业促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洛南县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杨 军同志为洛南县社会救助中心主任(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宗博华同志为洛南县服务业发展中心(洛南县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周莉军同志为洛南县河道管理站(洛南县河道水库监测站)站长(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吕锡证同志为洛南县应急救援处置中心(洛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洛南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张 程同志为洛南县地方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姚录善同志为洛南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主任(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张红文同志为洛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张锋华同志为洛南县教师发展中心(洛南县电化教育中心)副主任(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李建军同志为洛南县考试管理中心副主任(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李 军同志为洛南县医院副院长(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刘 昱同志为洛南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洛南县老旧小区改造办公室)副主任(八级管理岗位);
李爱文同志为洛南县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八级管理岗位)。
免 去:
郝文华同志洛南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杨群山同志洛南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夜战锋同志洛南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姚书锋同志洛南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刘 洋同志洛南县社会救助中心主任职务;
吴 军同志洛南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主任职务;
郭虎田同志洛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待遇);
段 力同志洛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待遇);
薛建平同志洛南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保留职级待遇,改任职级公务员);
闫军锋同志洛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保留职级待遇,改任职级公务员);
张正平同志洛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保留职级待遇,改任职级公务员);
杨战英同志洛南县人民政府督查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姜 毅同志洛南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卫英民同志洛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待遇);
沈江鱼同志洛南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保留职级待遇,改任职级公务员);
冀录运同志洛南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许永波同志洛南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何君丽同志洛南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罗玉哲同志洛南县四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吕海锋同志洛南县灵口镇公用事业服务站站长职务;
崔开锋同志洛南县永丰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职务;
张岳俊同志所任原洛南县行政学校校长职位因机构改革,自行免除(保留职级待遇,改任职级公务员);
王勤虎同志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职位核销,自行免除(保留职级待遇,改任职级公务员);
田晓峰同志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单位撤并,自行免除。
王晓鹏同志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单位撤并,自行免除(保留待遇);
李亚峰同志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职位核销,自行免除(保留待遇);
王 东、李爱文同志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涉及单位撤并或更名,自行免除;
赵 鸣、赵建敏、张爱军、谢福政、王亚锋、席福民同志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单位更名,自行免除(保留待遇)。
洛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