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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陕建质发〔201832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房管办)、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1810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切实提高质量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不断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控体系,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不断完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切实防范和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要加强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后续使用管理,确保使用安全。

附件:《关于加强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18〕10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