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洛征预告〔2025〕1号
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前提下,现发布征收土地启动预公告:
一、 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分别位于洛南县柏峪寺镇柏峪寺街社区、灵口镇灵口街社区、三要镇三要街社区、石门镇石门街社区、巡检镇巡检街社区、四皓街道白川社区集体土地18.7995亩(其中旱地3.405亩、天然牧草地0.9165亩、建设用地14.478亩)。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图、表为准。
二、 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该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属于第(三)项建设活动,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公告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至3月10日。拟于2025年2 月27日至2025年 3月10日由洛南县统一征地服务中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洛南县统一征地服务中心或者柏峪寺镇人民政府、灵口镇人民政府、三要镇人民政府、石门镇人民政府、巡检镇人民政府、四皓街办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洛南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