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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 2023 年1月6 日收到洛南县政府“咨询信箱”来件办理单,对陈军芳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信中反映其养老保险未能按时缴纳的问题属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陈军芳,女,汉族,地址:洛南县四皓街道桃管坪村二组,于 2013 年1月到洛南县环卫中心(环卫队)从事保洁工作,目前在岗。
2009 年 11 月 18 日第 45 次洛南县县长办公会议《关于城区环卫工人待遇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环卫工人工资、养老保险金从 2009 年起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列支。2014 年 2 月7 日省财政厅、人社厅和住建厅印发了《关于落实环卫工人参加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环卫工人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社平工资的 60%,单位应缴纳的资金 60%由省财政补助,其余 40%由县财政承担。2015 年 5月 28 日第 16 号洛南县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关于住建系统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及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确定,从2015年1月1日起,住建系统公益性岗位人员养老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和县财政承担部分(包括 2014 年承担部分)都从就业资金中予以解决。
我局与县人社局按照以上《通知》、《纪要》要求,每年按时申报省财政补助相关资料,待省财政补助资金批复后,我局及时向县人社局申请县财政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的资金。但近年来,由于人社部门再就业资金紧张,截此目前,城管系统环卫工人的养老保险只缴纳到 2018 年底。2019 年度的养老保险县财政承担部分,县人社局于 2021 年7月拨付我局,我局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转入省级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个人承担部分县人社局于 2022年4月拨付我局,所产生的利息我局也已筹措到位,并及时安排专人到县养老经办中心办理 2019 年度城管系统环卫工人养老保险缴费手续,但由于陕西省的养老保险缴费系统于 2022年 3月与全国缴费系统并网级后,待转基金(即省财政补助部分和县财政缴纳部分)模块无法使用,导致无法正常缴费,对此,我局自4月份以来,多次与县养老经办中心沟通,但至今没有结果,缴费工作仍无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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