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局
机构职能

洛南县发展改革局(简称县发改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县秦岭保护办公室、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正科级规格。

县发改局(县秦岭保护办公室、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推动实施;牵头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强化政策协同,形成规划合力;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负责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大力发展“三个经济”、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支持政策;组织开展全县重要战略规划、重要政策、重要工程等方面的评估督导,提出调整的意见建议。

(三)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调整的意见建议;负责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定价目录,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定价管理;参与拟订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负责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县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负责完善全县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有关政策建议,牵头推进我县“一带一路”建设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商投资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管理政策,指导全县投资和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负责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提出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

(七)负责落实全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编制相关区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西部大开发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有关政策,推进我县在陕南区域协调发展中焕发新活力、迈上新台阶;负责拟订老少边贫和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编制以工代赈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负责编制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负责落实中、省、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推进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负责衔接一、二、三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负责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研判全县消费变动趋势,拟订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推动实施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创新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和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推进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负责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全县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全县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拟订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计划并协调落实。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拟订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意见建议;牵头开展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编制实施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督促检查,协调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工作。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贯彻执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协调全县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编制全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秦岭生态环境状况调研工作,提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建议;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协调工作,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务信息平台系统,发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告和相关信息;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确定和申报工作;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开展专项整治。

(十四)履行全县粮食(含食用油)流通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全县粮食(含食用油)监测预警,保障政策性粮食(含食用油)供应;负责管理全县粮食(含食用油)、棉花、食糖、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储备,拟订县级储备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轮换、销售、动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应急管理部门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十五)负责编制全县军民融合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军民融合发展项目和有关事项的协调推进工作;负责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统筹推进军地人才联合培养和交流共享工作;负责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以及国民经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履行除煤炭以外其他能源的行业管理职责;负责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项目核准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行业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协调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负责全县能源市场秩序监管工作;负责油气管网设施安全运行和公平开放的监管工作。

(十七)承担关天经济区洛南县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和苏陕(宁商)、京津冀扶贫协作与经济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口扶贫协作与合作、“一体两翼”、南水北调等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产服务业、追赶超越、国开行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组等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县经贸局在重要物资进出口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发改局(县秦岭保护办公室、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拟订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县经贸局在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

2. 与县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县应急管理局履行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主要负责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和灾害防治督导监察,依法查处企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县发改局(县秦岭保护办公室、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履行全县粮食(含食用油)流通行业管理职责和除煤炭以外其他能源的行业管理职责,承担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在救灾物资管理方面。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全县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县发改局(县秦岭保护办公室、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县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 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价格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发改局(县秦岭保护办公室、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贯彻执行中、省有关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定价目录,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定价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县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4. 与县卫生健康局在人口发展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发改局(县秦岭保护办公室、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县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全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完善中、省、市、县相关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5. 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审批服务方面的职责分工。将县发改局(县秦岭保护办公室、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职责划转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后,县发改局(县秦岭保护办公室、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不再对划转事项行使审批权,但仍保留审批标准制定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县发改局(县秦岭保护办公室、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供的审批标准,依法履行审批职责,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县发改局(县秦岭保护办公室、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审管互动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

县发改局(县奉岭保护办公室、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务、政务、事务和群团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转;负责信息宣传、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政务公开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资福利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宣传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法律顾问的聘用、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承担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专项改革小组办公室、脱贫攻坚期间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组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局党组和班子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人:王小民,联系电话:0914-7322609。
      (二)固定资产投资股。负责拟订深化全县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投资和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编制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和重大前期项目计划;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监测分析工作,研究提出我县促进重大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负责提出民间投资的政策建议,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牵头组织我县重大项目初步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协调推进中、省、市在洛重大项目建设;承担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重大项目推介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以及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国民经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统筹全县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和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的意见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支线机场、通用航空机场、高铁等项目前期推进工作;负责除新能源和煤炭以外其他能源的行业管理工作,提出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监管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衔接电力供需平衡,协同推进油气管网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和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和能源市场秩序监管工作;承担县“体两翼”建设项目的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风险评估、PPP项目库、南水北调(津陕合作)、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协调机构的相关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局党组和班子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人:宗博华,联系电话:0914-7381207。
      (三)发展规划股。负责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并推动实施,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 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负责拟订重大支持政策,统筹推进“三个经济”发展;负责提出全县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 预测预警全县宏观经济形势、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政策调整的意见建议,开展重大政策调研评估,研究提出全县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负责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及经济安全、资源安全、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负责统筹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并推进实施;负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垄断行业改革;负责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追赶超越”相关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局党组和班子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人:张沛,联系电话:0914-7383395。

(四)商贸流通股。负责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有关工作,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街接平衡,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服务业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点建设项目并协调实施,综合研判全县消费交动趋势,拟订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并组织实施。分析全县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提出财政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相互协调的意见建议,按职责分工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相关工作。协调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和制度建设;负责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承担全县全口经外债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县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计划并提出备选项目,协调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监测研判全县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并协调落实,承担三产服务业协调机构相关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局党组和班子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人:刘青青,联系电话:0914-7325495。
      (五)产业发展股。负责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积极落实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有关政策,推进我县在陕南区域协调发展中焕发新活力、迈上新台阶;研究提出我县区域开放合作政策,组织实施区域开放和对外合作,协调落实中、省、市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协调落实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组织拟订推进全县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研究提出全县技术经济安全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配合有关方面推进全县大数据战略和数字经济发展,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全县县域经济和非公经济发展工作,拟订和组织县域经济和非公经济发展规划,分析县域经济和非公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县域经济和非公经济协调发展的综合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研究提出推进全县军民融合发展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建议及落实计划,协调推进全县军民融合领域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统筹全县军民融合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与基础资源利用共享,推进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推进军地人才联合培养和交流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拟订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生物质液体燃料、储能、氢能、新能源微电网、 智慧能源相关工作;承担关天经济区规划洛南实施意见的落实等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局党组和班子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人:董文霞,联系电话:0914-7380768。
      (六)农村经济股。负责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意见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生态、气象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负责协调农村沼气、水电站、南水北调等工作;参与编制土地利用规划、防震减灾工作、丹江口库区上游项目建设,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牵头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并推动实施,组织拟订实施全县老少边贫和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津陕对口协作工作;协调落实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统筹推进全县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及后续产业发展等相关脱贫攻坚工作;负责全县以工代赈项目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规划和项目库建设;负责编制上报年度以工代赈项目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实施方案并下达年度项目计划;负责以工代赈项目衔接与资金争取、国开行项目管理工作,承担易地移民搬迁后续等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局党组和班子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人:张伟,联系电话:0914-7322939。
      (七)社会发展股。负责提出全县社会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县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提出全县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公检法司、驻洛部队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党政机关业务用房建设、房地产开发、旅游发展等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局党组和班子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人:彭丽,联系电话:0914-7660021。
      (八)秦岭保护股。负责组织编制全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导部门行业规划编制,审查涉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县级专项规划;协调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秦岭生态环境状况调研工作,提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建议;承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发布工作;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申报工作,审查涉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项目准入,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机制;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开展专项整治;承担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承担县委 、政府及局党组和班子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人:张晓宁,联系电话:0914-7380376。
      (九)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办公室(苏陕扶贫协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统筹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订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的意见建议;率头开展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营商环境有关投诉举报的受理、承办、转办和督办。优化营商环境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城合作工作;承担宁南协作有关工作,配合县委、县政府落实有关苏陕扶贫协作规划、计划、项目对接、项目落地及人员交流学习等;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局党组和班子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人:赵红霞,联系电话:0914-7381607。
      (十)物价及粮食储备办公室。监测预测预警全县价格变动,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定期发布价格信息;推进落实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要素价格;研究拟订中长期价格改革规划和年度价格工作计划;贯彻执行中、省出台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政策,调整县级管理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全县粮食(含食用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全县粮食(含食用油)监测预警,保障政策性粮食(含食用油)供应;负责管理全县粮食(含食用油)、棉花、食糖、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储备,拟订县级储备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轮换、销售、动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应急管理部门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局党组和班子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人:常爱君,联系电话:0914-7325645。

 


机构领导

张   勇       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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